各工作區域必須配備排風扇、空調、耐腐蝕地面和工作臺面、更衣柜、鞋柜、專用辦公用品、專用工作服和工作鞋、移動紫外燈等,保證安全衛生需要。
根據國家衛生部《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基本設置標準》,各工作區域必備儀器設備如下:
一 試劑儲存和準備區
1.2-8℃和-15℃冰箱
2.混勻器
3.微量加樣器(覆蓋1-1000μl)
4.移動紫外燈(近工作臺面)
5.消耗品: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吸水紙、耐高壓處理的離心管和加樣器吸頭(帶濾心)
6.專用工作服和工作鞋
7.專用辦公用品
二標本制備區
1.2-8℃冰箱、-20℃或-80℃冰箱
2.高速臺式冷凍離心機
3.混允器
4.水浴箱或加熱模塊
5.微量加樣器(覆蓋1-1000μl)
6.可移動紫外燈(近工作臺面)
7.超凈工作臺
8.消耗品:與“試劑儲存與準備區”的消耗品相同
9.專用工作服和工作鞋
10.專用辦公用品
如需處理大分子DNA,應具有超聲波水浴儀。
三基因擴增區和產物分析區
1. 全自動定量核酸擴增儀(含計算機、打印機)
2. 微量加樣器(覆蓋1-1000μl)
3. 可移動紫外燈(近工作臺面)
4. 消耗品:與“試劑儲存與準備區”的消耗品相同
5. 專用工作服和工作鞋
6. 專用辦公用品
各工作區域必須有明確的標記,避免不同工作區域內的設備、物品混用。在不同的工作區域應使用不同顏色或有明顯區別標志的工作服,以便于鑒別。當工作者離開工作區時,不得將各區特定的工作服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