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性震顫
1、靜止性震顫 指在肌肉完全松弛的情況下,即在安靜狀態下出現的震顫。比較有節律,每秒鐘4-6次節律性的抖動,可合并動作性震顫,精神緊張時加重,睡眠時消失。常見于頭部、下頜、上肢下肢。當出現在上肢時,手部可見點鈔樣或搓丸樣動作。多見于帕金森綜合征。靜止震顫見于中腦被蓋近結合臂交叉部病變。帕金森震顫在臨床上以靜止性震顫、肌強直及運動減少為特征。任何其他疾病累及錐體外系統也可引起同樣的臨床表現者,則統稱為震顫麻痹綜合征或帕金森綜合征。
對于兒童或青少年發生的震顫、肌強直、不自主運動、精神障礙或原因不明的肝硬化應想到肝豆狀核變性,若發現角膜K-F環及家族史者可以確定診斷。實驗室檢查絕大多數患者的血清銅藍蛋白及血清銅氧化酶降低,尿銅增高。該病的早期診斷很有意義。
2、運動性震顫 是指在靜止時不出現,僅當運動時出現的震顫。運動性震顫是小腦癥狀的重要組成部分。與靜止性震顫相比,呈無節律、幅度大、隨情緒緊張而增強。①運動性震顫:在隨意動作時出現,靜止狀態下消失。其原因主要是桔抗肌協調功能障礙,見于中腦結合臂病變。②姿位性震顫(意向性震顫):當身體處于某種姿勢的情況下出現,靜止狀態下消失。多見于上肢或頭部,以上肢明顯,遠端重于近端,當上臂內外轉動時容易誘發,見于小腦齒狀核或齒狀核傳出通路上的病變。③不定性震顫:有時是靜止性的,有時是動作性的或合并存在,也可見于帕金森綜合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