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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12-19 20:50 原文鏈接: 原子吸收法測定土壤和沉積物汞的測定的注意事項

    (1)當更換氧氣后,需重新建立校正曲線。

    (2)校準曲線一般三個月做一次,在此時間內每次分析樣品前,應用校準曲線的一個高濃度和一個低濃度的校準溶液進行校準曲線核查,如果相對偏差小于5%,則此校準曲線可以繼續使用。否則應重新建立校準曲線。

    (3)每次分析樣品前,需檢查樣品的空白值。將空白樣品或加200μl 3%硝酸溶液后按樣品分析程序進行分析,測定量應低于0.10 ng,否則應對樣品進行除殘處理。

    (4)每批樣品至少要有10%的室內平行,若樣品量少,則至少要做一份室內平行樣品,此平行樣品的允差應符合土壤監測技術規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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