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DNA提取過程中應盡量避免使DNA斷裂和降解的各種因素,以保證DNA的完整性,為后續的實驗打下基礎。一般真核細胞基因組DNA有107-9bp,可以從新鮮組織、培養細胞或低溫保存的組織細胞中提取,常是采用在EDTA以及SDS等試劑存在下用蛋白酶K消化細胞,隨后用酚抽提而實現的。
| 實驗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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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劑、試劑盒 | |
| 儀器、耗材 | |
| 實驗步驟 | 1. 切下組織并立即剪成小塊,置于液氮中凍結。
2. 將200 mg~1 g 的組織用預冷的研缽和研杵研碎,或用錘子將其搗為細粉末,每100 mg 組織用1. 2 ml 消化緩沖液懸浮。 3. 500 g 離心細胞5 min,棄上請。貼壁生長細胞先用胰酶消化。
6. 將樣品在蓋緊的管中于50℃搖蕩下溫育12~18 h。
7. 用等體積的酚/氯仿/異戊酵抽提樣品,1 700 g 離心10 min。
10. 加入1/2體積7.5 ml 乙酸銨和2體積100%乙醉,1 700 g 離心2 min。
11. 用70%乙酵洗滌,晾干,沉淀用TE。 |
| 注意事項 | 1. 如果是用肝組織,要除去膽囊,因其含有高水平的各種消化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