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藥僅為對癥治療藥,如應用7日癥狀無明顯好轉,應立即就醫。
2.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4.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5.本品無祛痰作用,痰多患者請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