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主要治療風寒頭痛,或能明確診斷的頭痛屬外傷后遺癥者,血虛及血瘀頭痛患者要在醫生指導下服用。
2、 孕婦慎用。
3、 高血壓、心臟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 服藥三天后,癥狀無改善,或出現其他嚴重癥狀時,應去醫院就診。
5、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8、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