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早期可無明顯全身癥狀僅表現為淋巴結腫大,多為無痛性進行性淋巴結腫大,淋巴結質硬粘連融合一起,尤其是以表淺的頸部腋下和腹股溝淋巴結腫大最為常見。疾病進展可出現畏寒、發熱、夜間盜汗、消瘦、乏力、厭食瘙癢等癥狀。妊娠時由于腹部增大,正確觀察腹部情況困難從而影響了對病情及分期的估計
ML的臨床分期近30年來已趨向統一原用1965年Rye會議制定的分期于1971年Ann Arbor會議進行了修改,將其分為4期,并根據有無全身癥狀將每一期分為A、B2組。1989年在英國Cotswold對Ann Arbor分期作了進一步修訂目前認為是比較簡單易行的分期方法
1.Ann Arbor臨床分期(1971)
Ⅰ期:侵及1個淋巴結區(Ⅰ),或侵及1個單一的結外器官或部位(ⅠE)。
Ⅱ期:在橫膈的一側,侵及2個或更多的淋巴結區(Ⅱ)或外加局限侵犯1個結外器官或部位(ⅡE)。
Ⅲ期:受侵犯的淋巴結區在橫膈的兩側(Ⅲ)或外加局限侵犯1個結外器官或部位(ⅢE)或脾(Ⅲs)或二者(ⅢES)。
Ⅳ期:彌漫性或播散性侵犯一個或更多的結外器官,同時伴有或不伴有淋巴結侵犯。
器官的侵犯統一分為:A.無癥狀。B.無原因的發熱>38℃連續3天以上者,盜汗,6個月內無原因的體重下降10%者。
2.Cotswold分期(1989)
Ⅰ期:侵犯單個淋巴結區或侵犯1個淋巴組織(如脾臟胸腺、韋氏環)。
Ⅱ期:侵及2個或2個以上的淋巴結區均位于橫膈的一側(如縱隔為1個部位,一側的肺門淋巴結是1個部位),解剖部位的數目,應詳細標明,如寫為Ⅱ2Ⅲ期:淋巴結區或淋巴組織的侵犯涉及橫膈的兩側
Ⅲ1:有或無脾門、腹腔或門脈區淋巴結受侵。
Ⅲ2:有主動脈旁髂部、腸系膜淋巴結受侵。
Ⅳ期:淋巴結以外的部位(S)受侵犯稱之為E。
A:無全身癥狀。
B:不明原因的發熱>38℃連續3天以上,盜汗在半年以內不明原因的體重下降10%
X:大瘤塊大于縱隔寬度約1/3者,淋巴結融合包塊的最大直徑>10cm者。
E:單一結外部位受侵病變侵犯到與淋巴結或淋巴組織直接相連的器官、組織時,不記錄為Ⅳ期,應在各期后記入“E”字母(如病變浸潤至與左頸部淋巴結相連的皮膚記錄為“ⅠE”)。
CS:臨床分期
PS:病理分期。
并發癥:
惡性淋巴瘤的并發癥主要見于貧血、感染、發熱、胸悶、胸痛、咳嗽、氣短、吞咽受阻、呼吸困難、腹痛、腸梗阻、黃疸、腹水肝硬化腎盂積水、尿毒癥及神經系統癥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