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資料
患者,孕產婦,39歲,因摔傷致“右髖關節疼痛、活動受限1個月”于我院就診。病史:產后1周,約1個月前不慎摔倒,髖部著地后即感右髖部疼痛,活動受限,不能站立及行走。當時因懷孕未就診治療。產后在我院行X線示右股骨頸陳舊性骨折。入院查體:體重56kg,身高159cm。雙上肢未見明顯畸形且各關節活動可,肌力未見異常,末梢血運、感覺可。右下肢外旋、短縮畸形,髖關節無明顯紅腫,髖關節前外側壓痛,未觸及明顯骨擦感,縱向叩擊痛陽性,下肢皮膚感覺正常,末梢血運好。入院診斷:右側股骨頸陳舊性骨折。隨后行骨盆正位X線片(圖1a)及右髖關節CT檢查,結果顯示右股骨頸陳舊性骨折(GardenⅣ型),關節間隙增大,股骨頭明顯骨質減少。MRI示股骨頭、頸、轉子骨髓水腫。檢驗結果示25-羥基維生素D:7.54(缺乏:<20;不足:20~30;充足:30~100)。血沉:41mm/h。超敏C-反應蛋白:10.5mg/L。骨折1個月后,在全身麻醉下行右側髖關節置換術。患者左側臥位,在麻醉成功后行右側全髖關節置換術,術中股骨頭可見骨質疏松、缺損明顯(圖1b,1c)。術后根據內分泌科醫生會診建議,給予碳酸鈣D3咀嚼片(山東威高藥業,中國)500mg,每天1次;骨化三醇膠丸(上海羅氏公司,德國)0.25μg,每天1次;共服藥6個月。術后3、6個月雙側髖關節X線片均示假體位置好,股骨轉子骨質密度略增加(圖1d,1e)。患者無跛行,步態正常。右側髖關節可完全伸展,屈曲95°,外旋30°,內旋20°,外展30°,內收20°。

討論
髖部一過性骨質疏松癥病因不明,于1959年由Curtiss和Kincaid首次報道,將該病定義為妊娠期一過性骨質疏松癥。妊娠期一過性骨質疏松癥可導致骨折,多為是脊柱骨折,髖關節骨折較為少見。妊娠期一過性骨質疏松癥診斷主要依據:(1)發生在妊娠末3個月。(2)表現為髖部疼痛及活動受限。(3)X線檢查可見明顯的單側或雙側髖部骨質密度減低,同時可見髖部骨折,MRIT1加權像示骨髓信號強度減弱,而T2加權像示信號強度增加。(4)與骨質疏松相關的生化指標,如紅細胞沉降率增快和尿羥脯氨酸酶水平升高。(5)骨密度低于2.5SD。妊娠期一過性骨質疏松癥一般發生在妊娠末3個月,并在產后2個月內骨密度逐漸恢復正常;該癥可以在第二次妊娠時復發。髖關節疼痛一般從發病起逐漸加重,并且局限在轉子區、腹股溝和大腿前部。髖關節主動及被動活動范圍基本正常,但過度運動時也會使疼痛加劇。妊娠期骨質疏松的相關檢驗和檢查至關重要,檢驗可見紅細胞沉降率增快和尿羥脯氨酸水平升高,但妊娠同樣會導致血沉和尿羥脯氨酸水平升高,因此這兩項結果對于一過性骨質疏松癥的診斷不具備特異性。血鈣、血磷、堿性磷酸酶等指標的異常也對該病的診斷有一定意義。妊娠早期,母體通過代償功能,骨量不會明顯減少,但在妊娠后期隨著鈣需求量的進一步增加,會發生骨質疏松,直到發病3~6周后才出現X線變化,呈現出骨量減少的征象。核素骨掃描顯示整個股骨頭至干骺端核素攝取率增加;骨髓在MRIT1加權像呈低信號,在T2加權像呈高信號。對于妊娠期骨質疏松癥,考慮放射線及核素掃描對胎兒可能造成一定影響,因此,MRI通常是首選的影像學檢查。DellaMar-tina等認為超聲骨密度檢測對于孕婦安全可靠、無輻射,而常用的為單光子、雙光子、雙能X線、定量骨CT等檢測方法。目前雙能X線是檢測骨密度的金標準,其采用的X線計量很低,只有0.3~0.5mA,同時又采取了完善的屏蔽措施,安全性良好,可以近程操作使用,但常用檢測部位為股骨頸或腰椎椎體,同時也是胎兒在盆腔所處,所以檢測過程中可能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因此患者及家屬通常不同意進行檢測,同時存在一定醫療風險。對于此例患者,因患者已生產,不存在這些方面影響。我院無超聲骨密度檢測設備,無法行該項檢查,但建議有條件的醫療單位,在妊娠過程中定期行超聲骨密度監測,可以評估孕婦發生骨質疏松的風險,并且為治療提供指導依據。
目前,引起妊娠末期骨質疏松癥的原因尚不明確,但已經提出各種假說,包括創傷、病毒、炎癥、神經系統、代謝及關節炎等,總之可能與鈣需求增加、鈣攝入不足、孕期多種激素綜合作用有關。妊娠期一過性骨質疏松癥是一種自限性疾病,患者癥狀一般在產后3~6個月恢復正常。因此,在無病理性骨折的情況下,考慮患者處于孕期,且產后可自愈,故一般無需治療;但在持續無保護的負重或外傷時,可能引起髖部骨折,骨折后積極治療一般會取得較好的治療效果。Lidder等報道1例妊娠期一過性骨質疏松癥致雙側股骨頸骨折患者,經過手術治療后骨折痊愈。Emami等報道1例36歲女性,妊娠期一過性骨質疏松癥致股骨頸骨折,考慮患者骨質疏松病程長(6個月),股骨頸局部嚴重骨質吸收,因此行人工半髖關節置換術,術后患者功能恢復可。因此,對于合并骨折的妊娠期一過性骨質疏松癥患者,應根據情況采取合適的手術治療。對于手術時機,考慮到手術及麻醉等對胎兒的潛在不良影響,多數以胎兒分娩后進行手術治療為宜,分娩后最佳手術時間尚無明確定論,應根據產婦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孕婦經評估不適合手術,可在牽引等輔助治療下,增加鈣劑與維生素D攝入,待適合手術后盡早進行手術。
股骨頸骨折治療方案主要有保守、內固定手術、關節置換手術等。保守治療適用于GardenⅠ、Ⅱ型骨折及不能耐受手術的患者,具有經濟、無手術相關風險等優勢,但保守治療需長期臥床,易繼發褥瘡、墜積性肺炎、深靜脈血栓形成等并發癥,繼而影響骨折愈合及患者生活質量,目前不推薦。內固定手術一般適用于年齡在65歲以下的患者,可以保留髖關節,但有骨折不愈合、繼發股骨頭壞死的可能,繼而需要二期行關節置換手術,增加患者經濟負擔。髖關節置換手術一般適用于年齡65歲以上患者,該手術方式恢復快,術后即可負重行走,但有髖關節假體松動、假體周圍骨折等相關并發癥。選擇何種治療方案,應根據患者自身情況,因人而異。本例患者受傷時為孕35周,當時未就診治療,患肢繼續行走負重,造成骨質缺損。待生產后,在本院檢查,患者股骨頸骨折為GardenⅣ型,移位明顯,建議行手術治療。另外,考慮到患者股骨頸、股骨頭骨質嚴重疏松,骨質缺損明顯,內固定的把持力不夠,骨折愈合概率不大,內固定失敗率高,結合患者意愿,采用髖關節置換術。因此,認為對繼發于妊娠期骨質疏松的移位型骨折應采取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