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癆息對氨基苯甲酸(PABA)不宜與該品合用治療麻風,因PABA更易為細菌吸收而對癆息類的抑菌作用產生拮抗,但PABA并不拮抗安癆息對于皰疹樣皮炎的作用。
2、丙磺舒與安癆息合用可減少腎小管分泌癆息類,使癆息類藥血濃度高而持久,或發生毒性作用。因此在應用丙磺舒的同時或以后需調整癆息類的劑量。
3、合用利福平可減低安癆息的作用,因利福平可刺激肝臟微粒體酶的活性,使安癆息血濃度降低至1/7一1/10;故服用利福平的同時或以后應用安癆息時,后者的劑量應調整。
4、安癆息不宜與骨髓抑制藥合用,因可加重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的程度,必須合用時應密切觀察對骨髓的毒性。
5、安癆息如與其他溶血合用可加重其溶血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