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儀器可一直處于開機狀態,盡量避免頻繁開機關機
(2)儀器應至少提前1小時開機
(3)盡量避免在儀器極限溫度附近進行恒溫操作
(4)試驗完成后,必須等爐溫降到200°C以下后才能打開爐體
(5)測試樣品及其分解物不能對傳感器、熱電偶造成污染。具體措施:實驗前應對樣品的組成有大致了解,如有危害性氣體產生,實驗要加大吹掃氣的用量
(6)測試樣品及其分解物絕對不能與測量坩鍋發生反應,具體為:鋁坩鍋測試,測試終止溫度不能超過600°C;絕對避免使用鉑坩鍋進行測試金屬樣品;金屬樣品的測試需查蒸氣壓~溫度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