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制毒化學品的儲存場所必須安全可靠,防盜措施務必到位。應配備專用儲存柜,做到定位儲存、零整分開、存放有序,要有精確計量和記載,帳物對號,并定期進行查對。
(2)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應嚴格執行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本賬目、雙鎖鎖門的五雙制度,建立使用臺賬,并保存2年備查.
(3)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必須由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保管和領取,嚴格執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盡可能不要超量儲存。
(4)若發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使用人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和保衛處,由保衛處通知公安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