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徑污比描述河流污染狀況有2種方法:一種是以全河的徑流量(Q)與全河納污(水)量(q)相比,評價全河的污染狀況;
另一種是用流經某一斷面的徑流量與該斷面所在河段的納污總量相比,評價某河段的污染狀況。
徑污比適用于評價耗氧有機物質、固體懸浮物和可溶性鹽類等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