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驗項目
胸水的細菌培養、真菌培養、結核菌培養、一般細菌涂片、真菌涂片、結核菌涂片。
二、標本采集
【標本采集前的注意事項】
應在抗生素應用前或停藥一周后采集標本,如不能停用抗生素,應于下次抗生素應用前采集。
【標本送檢指征】
多伴有胸痛及發熱。懷疑為下列疾病:結核性胸膜炎、細菌性肺炎引起的胸膜炎、肺部真菌感染引起的胸腔積液。
【標本采集容器】
無菌試管或無菌容器。
【標本的采集方法】
1.首先用2%碘酊消毒穿刺要通過的皮膚。
2.用針穿刺法或外科手術引流法采集標本,然后放入無菌試管或小瓶內。為防止凝固,應在試管中先加入滅菌肝素。
3.盡可能采取更多的液體,至少為1ml。
【標本采集注意事項】
1.采集時間:懷疑感染存在,應盡早采集,一般在患者使用抗菌藥物之前或停止用藥后1-2日采集。
2.送檢:應在常溫下15分鐘內送到實驗室。在常溫下可保存24小時。如果做真菌培養,只能放4℃保存。
*標本運送過程中必須保證其安全,防止溢出,避免細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