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尋找與治療發病誘因。
2.2歲以上小兒腹股溝疝無自愈趨勢者,宜行手術高位結扎疝囊。嬰兒臍疝,經長期用繃帶包扎壓迫復位,多數可自愈。
3.少年、兒童較小的腹股溝斜疝,疝囊高位結扎后,修補時無需將精索移位。青壯年應將精索移位至腹外斜肌腱膜下。老年和巨大的腹股溝斜疝,必須加強腹股溝管后壁的修復,并將精索移位至皮下。
4.股疝可在腹股溝韌帶上方或下方做切口,切勿損傷疝內容物,將疝囊切除縫扎后,在腹股溝韌帶下方把腹股溝韌帶、陷窩韌帶和恥骨肌筋膜縫合在一起以關閉股環。疑有絞窄疝時,以做腹股溝韌帶上方切口為宜。
5.白線疝如有疼痛者,宜修補白線裂孔。
6.膈疝可從胸腔經路或腹腔經路,將腹腔內容物還納后修補膈肌。
7.嵌頓性或絞窄性疝應立即手術,但如在術前用藥或麻醉后自行復位,應嚴密觀察24小時,根據病情決定手術時間。除2歲以下小兒發病在4小時內可試行手法復位外,不應強行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