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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06-04 17:19 原文鏈接: 成分輸血小課堂(二)

    7.輻照紅細胞

    紅細胞制品經過r 射線照射后稱為輻照紅細胞。常用的照射源是60Co或137Cs ,照射劑量為1500-3000cGy, 照射目的是滅活血制品中的免疫活性淋巴細胞。因為處于強烈聯合化療及放療的病人處于繼發性免疫缺陷狀態,對輸入的淋巴細胞無排斥能力,致使供體的淋巴細胞植活,引起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國外報道強烈化療及放療的血液病病人TA-GVHD的發生率可達15-20%,死亡率高達90%。為預防TA-GVHD,強烈化療及放療后的血液病患者使用的全部血液制品(新鮮冰凍血漿和冷沉淀除外)都要經過照射。國內對此問題認識不夠,需加強對TA-GVHD的認識和防治,輻照血在嚴重免疫缺陷病人的應用應該成為常規。紅細胞的輸用量根據病人貧血程度、耐受性、需要提升血紅蛋白的濃度等綜合考慮。成人一般每次至少輸用4單位,每1個單位(200ml全血制備)約提高Hb 5g/L, 洗滌紅細胞提高的水平稍低,原因是在洗滌過程中損失了部分紅細胞。

    在全部紅細胞制品中,添加劑紅細胞(紅細胞懸液)應用最多;對輸液量嚴格限制的貧血病人可選用濃縮紅細胞;曾有輸血反應的病人最好應用洗滌紅細胞或少白細胞紅細胞;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病人應用洗滌紅細胞;海洋性貧血、重癥再障等需要長期反復輸血病人最好輸用年輕紅細胞;對造血干細胞移植、急性放射病、血液病強烈化、放療后等嚴重免疫缺陷者應輸用輻照紅細胞(包括其它血液制品)。青醫附院血液科自70年代即開始應用濃縮紅細胞、洗滌紅細胞等紅細胞成分,近年來已廣泛應用紅細胞懸液、濃縮紅細胞、洗滌紅細胞、少白細胞紅細胞和輻照紅細胞,但對年輕紅細胞和冰凍紅細胞的應用尚無直接經驗(因制備和費用原因),對輻照紅細胞的應用也僅限于造血干細胞移植者,將來應加強對血液病強烈化療后輻照血制品的應用,以預防TA-GVHD。紅細胞的輸用量根據病人貧血程度、耐受性、需要提升血紅蛋白的濃度等綜合考慮。成人一般每次至少輸用4單位,每1個單位(200ml全血制備)約提高Hb 5g/L, 洗滌紅細胞提高的水平稍低,原因是在洗滌過程中損失了部分紅細胞。

    粒細胞輸注

    濃縮白細胞(粒細胞)可以用于粒細胞缺乏的替代治療,但是由于(1)目前普遍應用的手工法分離的粒細胞劑量不足;(2)粒細胞離體后功能很快喪失;(3)粒細胞抗原性強,異型輸注可產生同種免疫;(4)濃縮粒細胞中常含有大量免疫活性淋巴細胞,輸注后可使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發生TA-GVHD;(5)濃縮粒細胞輸注易并發肺部合并癥,且能傳播巨細胞病毒。再加上新型高效抗生素和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的不斷發展,目前粒細胞輸注的應用已明顯減少。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并經充分權衡利弊后可考慮輸注粒細胞:(1)中性粒細胞<0。5×109/L;(2)有明確的細菌感染;(3)強效抗生素治療48小時無效。粒細胞輸注一旦開始,就須每天1次,每次至少輸注粒細胞1.0-3.0×1010,連用4-7天或感染得到控制為止。粒細胞輸注后首先在肺部積聚,然后重新分布于肝、脾、感染部位等,故不能以粒細胞數值的增加來判斷輸注療效,主要觀察體溫和感染征的變化。我科在1990年前后應用過不少粒細胞輸注,近年來已經很少應用。盡管機采粒細胞可以達到治療劑量(配合動員劑最好)混入的淋巴細胞也較少,但仍有不少弊端。

    血小板輸注

    血小板輸注的適應癥:(1)血小板減少(常<20×109/L),伴有嚴重出血者;(2)血小板雖然不減少,但功能異常,伴有嚴重出血者,如血小板無力癥、阿司匹林過量等;(3)大量輸血所致的稀釋性血小板減少(血小板<50×109/L)伴有出血者;(4)預防性血小板輸注:血小板減少或功能障礙病人需手術、分娩或創傷性檢查者,要使血小板保持在至少50×10以上。對于血小板減少,但無出血癥狀,近期內也不手術等病人,若血小板>20×109/L,一般不主張預防性輸注血小板。血小板輸注對血小板生成減少的病人療效好,對血小板破壞增多者療效差,對ITP病人雖不要輕易輸注,但對有嚴重出血或需要手術者仍要輸注;DIC病人輸注血小板要同時應用肝素;TTP病人血小板輸注為禁忌。

    血小板制品:

    (1)濃縮血小板:是常規用的血小板制品,其制備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手工法,國內多以200ml新鮮全血分離制成1個單位,約含血小板2.4 ×1010, 另一種方法是機采法,1個治療劑量(10單位)含血小板2.5-3.0 ×1011,且產品純度高,白細胞和紅細胞污染率極低。

    (2)少白細胞濃縮血小板:多用過濾法去除濃縮血小板中的白細胞,減少同種免疫反應。

    (3)少血漿濃縮血小板:去除大部分血漿的濃縮血小板,適用于不能耐受過多液體的兒童、心功能不全以及血漿蛋白過敏者。

    (4)洗滌濃縮血小板:適用于血漿蛋白高度過敏者(如有IgA 抗體者)

    (5)輻照濃縮血小板: 目的是滅活淋巴細胞,預防TA-GVHD,適用于嚴重免疫損害者。在這些血小板制品中,一般應用濃縮血小板,個別情況可選用其他制品。

       血小板輸注劑量視病情而定,成人一般每次至少10個單位。血小板的壽命為8-12天,但輸注間隔要根據病情決定,嚴重出血可每日或隔日一次,出血較輕或預防性輸注可每周1-2次。血小板應在22C振蕩條件下保存,輸注時速度應快。

    血小板輸注后療效判斷:

    (1)出血停止或減輕;

    (2)血小板達到理論值,血小板輸注后1小時和24小時血小板應增高到理論值。

    簡單而言,每輸注10個單位血小板,應至少增加25X109 /L。若增高水平達不到理論水平,則示為無效輸注,無效輸注的原因包括免疫因素和非免疫因素,免疫因素主要是多次輸血后造成的同種免疫,非免疫因素包括發熱、脾臟腫大、大出血、DIC等等,免疫和非免疫因素造成血小板無效輸注的簡單鑒別是前者血小板輸注后1小時和24小時血小板都不增加,后者僅24小時值不增加。我們遇到不少同種免疫引起的血小板無效輸注者,其中1例經血漿置換后再輸注血小板取得很好效果,另1例骨髓移植病人輸注其弟的輻照血小板后血小板明顯升高(注意:家庭成員獻血,因HLA相近或相合,易造成淋巴細胞植入,引起TA-GVHD,因此應避免家庭成員間獻血,特殊情況下應該采用輻照制品)。

    造血干細胞移植

    正常情況下外周血中含有少量造血干細胞和祖細胞,經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等動員后,骨髓中的干細胞和祖細胞大量釋放入血,然后用細胞分離機采集,供自體或異體外周血干細胞移植。一般需要采集2-4次,單個核細胞總量至少要達3X108/kg體重(受體)。自體外周血干細胞移植主要用于白血病、淋巴瘤、乳腺癌等化療敏感的腫瘤;異體外周血干細胞移植還用于治療再障、先天性免疫缺陷等疾病。異體淋巴細胞輸注近年來已有不少報道,應用HLA相和的異體淋巴細胞治療CML以及其他惡性血液病取得很好療效。

    血漿制品的應用

    1、新鮮冰凍血漿(FFP)

    該制品是采集全血后8小時內經離心分出血漿,并迅速冰凍,然后置于-30℃以下低溫保存,保存期一年。它有效保存了新鮮血漿中的各種成分,特別是含有全部凝血因子,包括不穩定的凝血因子VIII和V。適應癥:(1)各種凝血因子缺乏;(2)口服抗凝劑過量引起的出血;(3)AT-III缺乏;(4)TTP;(5)免疫缺陷綜合征;(6)血漿置換。對凝血因子缺乏癥,FFP主要用于復合凝血因子缺乏,對單純凝血因子缺乏,若目前已經有濃縮制劑者(如因子VIII、IX和纖維蛋白原等)該制品一般不做為首選。對DIC病人應在應用肝素的基礎上或病因去除后應用該制品。FFP一般不應用于補充血容量和營養,應該強調膠體液和晶體液的擴容作用和積極開展胃腸外營養療法,因本制品可傳播肝炎、愛滋病等,還引起其他不良反應。因此,FFP只能作為一種凝血因子制品應用才是合理的。FFP的應用劑量視病情而定,一般認為輸注10-20ml/kg體重,多數凝血因子水平上升25-50%,由于多數凝血因子在較低水平就能止血,故通常首次劑量10ml/kg體重,維持劑量5ml/kg。FFP融化后應盡快輸注,5-10ml/min。輸前不用做ABO交叉配血,也不一定要同型輸注,但要相容,即AB型血漿可安全地輸給任何型受血者;A型血漿輸給A型和O型;B型輸給B 型和O型;O型血漿只能輸給O型。

    2.普通冰凍血漿

    庫存全血在保存期內或過期5天內分離出的血漿,再在-20℃以下冷凍保存,保存期5年。它與FFP的區別是缺乏因子VIII和V。適應癥除不能用于因子V和VIII的替代治療外,其他同FFP。

    3.冷沉淀

    該制品是 FFP在1-5C條件下不融解的白色沉淀物。國內通常以400ml新鮮全血的血漿作為1個制備單位(含因子VIII約100u)。冷沉淀主要含有因子VIII、因子XIII、纖維蛋白原、血管性血友病因子(vW因子)和纖維結合蛋白。適應癥:血友病A(兒童及成人輕型)、血管性血友病、纖維蛋白原缺乏癥、因子XIII缺乏癥以及纖維結合蛋白缺乏癥。有人用冷沉淀治療白血病因纖維結合蛋白明顯降低導致的單核吞噬細胞功能受抑,可明顯改善其預后。輸注劑量視病種和病情而定。

    4、因子VIII濃縮劑

    該制品是從冷沉淀中提純的因子VIII濃縮劑,純度高、體積小、保存(4C即可)和使用方便。適用于血友病A。輸注劑量應根據病情而定。1IU的因子VIII相當于正常新鮮血漿1ml的因子活性。一般輸入因子VIII濃縮劑1IU/kg體重可提高血漿因子VIII活性2%。不同程度出血所需凝血因子VIII活性大約為:(1)輕度出血(單純關節出血及軟組織血腫等)應補充因子活性達10-20%,維持3天;(2)中毒出血(口腔底部出血及拔牙)凝血因子活性要達20-30%,維持3天;(3)重度出血(內臟出血、顱內出血)因子活性要達30-50%,維持4-14天;(4)大手術應使因子活性保持在50%以上,維持7-21天 或至創口愈合。因子VIII輸注劑量一般可根據病人體重和所需提高的因子活性進行簡單計算:所需劑量(iu)=體重(kg)X所需提高水平(%)X0.5 。國外也常用于血友病病人的預防性輸注,如在病人運動、旅行等活動中,事前可輸注因子VIII濃縮物10u/kg體重,隔日一次,至活動結束,可有效防止關節出血,減少關節變形。長期應用因子VIII濃縮劑會產生抑制物(抗體),輕者可加大因子VIII劑量,重者可換用豬因子VIII濃縮劑或重組DNA技術產生的因子VIII,也可用活化的凝血酶原復合物。

    5.高純因子IX濃縮劑

    近年來應用抗體親和層析法可制備高純度因子IX濃縮劑,純化倍數達10000倍以上,活性達120IU/mg,該制品用于血友病B,療效較凝血酶原復合物好,而且無血栓形成的危險。

    6.凝血酶原復合物

    該制品是用混合人血漿經消毒、穩定、凍干制成,內含維生素K依賴性凝血因子II、VII、IX、X、和少量蛋白。它有未活化和活化兩種制品,后者含有更多的活化因子,但國內尚無該制品。

    適應癥:

    (1)血友病B;

    (2)先天性因子II、VII和X缺乏者;

    (3)肝臟功能障礙所致嚴重出血;

    (4)口服抗凝劑過量所致的嚴重出血;

    (5)活化的凝血酶原復合物用于治療有抑制物的血友病A(通過不依賴因子VIII的旁路活化凝血過程)。

    應用劑量原則上參照因子VIII濃縮劑,常用劑量為10-20IU/kg,間隔8-12小時。本品可引起血栓性栓塞和DIC,避免與纖溶抑制劑同用。

    7.纖維蛋白原濃縮劑

    該制品以健康人混合血漿為原料分離提取的,為白色凍干制劑。適應癥:先天性或獲得性纖維蛋白原缺乏癥,后者主要見于DIC、肝臟疾病等。用量:每次2-4 g,24小時內可用8-12g,由于半衰期較長,一般可隔3天一次。用前先用注射用水25ml稀釋,然后在37C水浴中輕搖動融化。應用時要用帶有濾網的輸血器靜脈滴注。該制品為混合制品,傳播肝炎的危險可能比冷沉淀大,有人主張少用。

    8.AT-III濃縮制劑

    該制品是用親和層析法從血漿中制備,用于先天性和獲得性AT-III缺乏癥,后者主要見于DIC、肝臟疾病等。一般AT-III降至50%以下時應補充。一般首劑1000單位,次日減半。

    9.白蛋白

    該制品是用物理和化學方法從混合血漿中提取的,因經60C10小時加熱處理,故本制品不傳播病毒性疾病。適用于:低血容量休克、大面積燒傷、腦水腫、溶血性輸血反應、血漿置換、體外循環、以及各種原因的低蛋白血癥。對腎病綜合征患者,因大量蛋白尿的丟失,補充白蛋白作用短暫(無明顯療效)。因白蛋白半衰期長(21天),氨基酸釋放緩慢,不宜作為營養用藥。用量一般為10g/d.

    10.免疫球蛋白

    免疫球蛋白是有混合人血漿制備的,可分為肌注免疫球蛋白、靜注免疫球蛋白和特異性免疫球蛋白,肌注免疫球蛋白已逐漸被靜注免疫球蛋白替代,特異性免疫球蛋白是從已知有特異性高滴度抗體的供者血漿者中或主動免疫的志愿者血漿中單采制備的。靜注免疫球蛋白應用范圍日益廣泛。小劑量用于低丙種球蛋白血癥的替代治療,一般每3-4周注射0.1-0.3g/kg。

    大劑量用于(1)ITP、免疫性白細胞減少等自身免疫性疾病;(2)嚴重感染。用量為0.4g/kg,連用5天,每4周再單劑量鞏固。

    特異性免疫球蛋白用于防治特殊疾病:抗破傷風、抗乙肝等等。

    在上述血漿制品中,白蛋白主要用于低蛋白血癥和擴容;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低丙種球蛋白血癥、嚴重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他血漿制品主要用于凝血因子的補充:對一種凝血因子缺乏,若有相應的濃縮因子,盡量選用濃縮制劑,對復合(多種)凝血因子缺乏(肝病、DIC等),則根據具體病情選用凝血酶原復合物、冷沉淀、F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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