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術方式早期手術多以面神經減壓術為主,術后神經功能恢復不良時再考慮行神經修補術,僅有面神經全部或近全部離斷時才可考慮神經吻合或移植術。其他方法還有面神經與其他鄰近部位的運動神經吻合術、利用自體靜脈套接吻合口并注入神經生長素、自體神經移植術、血管化神經移植術、跨面神經移植術、血管化游離肌肉移植術及血管神經化游離肌肉移植術等。目前以施萬細胞為中心的神經再生微環境、組織工程神經橋接材料和評價系統是面神經組織工程技術的主要研究內容和熱點。
(2)手術時機越早越好,通常以14天為面神經有效減壓的時間,超過14天者應考慮面神經修復術,超過8~12個月神經功能仍未恢復者考慮神經修補或其他神經吻合移植術。有學者認為面神經肌電圖檢查減少>90%作為手術主要標準。
(3)手術入路主要依據患者受傷部位以及患者的聽力前庭功能進行選擇,主要有以下三種:①經中顱窩手術可以暴露面神經迷路段、內聽道段及膝狀神經節;②經乳突和中耳手術可以暴露膝狀神經節、鼓室段及乳突段面神經;③若已喪失耳蝸和前庭功能,可以采用迷路入路達到暴露迷路段及內聽道段的目的。
(4)面神經減壓術
1)適應證早發性完全性面癱,特別是傷后3~4周內者;遲發性完全性面癱應盡早手術;傷后6~8周仍應手術,以爭取面神經功能得到較好的恢復。
2)手術原則宜行全程減壓;聽力無明顯受損或輕度受損者應注意保持正常聽力;如不考慮聽力可行迷路減壓、內聽道減壓或標準的乳突切開術;減壓的同時可行神經斷端吻合或移植術。
3)手術方法經迷路入路適合于顳骨橫行骨折致聽力喪失的面神經麻痹者;經乳突入路、經中顱窩入路和乳突-中顱窩聯合入路,均適用于耳蝸和前庭功能正常者。
(5)面神經吻合或移植術對某些貫通性、非貫通性顳骨骨折損傷所致的完全性神經麻痹和壞死者:①如無神經缺損可行面神經吻合術,常用顳骨外端的面神經主干與同側的舌下神經或副神經行吻合,適應證為面神經廣泛受損、經前述各種手術治療失敗者,或面神經修復術可能損傷內耳、腦干而不能實行上述手術者;②如有神經缺損、不能直接吻合或吻合張力較大者可行神經(耳大神經、腓腸神經或股外側皮神經)移植術。
(6)積極預防感染特別是伴有鼓膜破裂和中耳內積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