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廳〔2017〕2號)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應按年度向教育部報送所屬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情況,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按年度直接報送。為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填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認真填報,加強數據審核,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報送方式
(一)年度報告通過“高校教學實驗室年度報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222.27.186.55)報送。
(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高校,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所屬高校,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于2022年3月18日前登陸管理系統完成填報工作。
(三)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于3月31日前通過管理系統對所屬高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在系統填寫并提交本部門年度報告。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的年度報告由教育部進行審核。
(四)各單位可在管理系統首頁下載“年度報告填報說明”。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課程教材與實驗室處聯系人:王繁,聯系電話:010-66097856。
管理系統技術支持聯系人:尤老師,聯系電話:15045096087。
教育部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