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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中作者隨機抽取65例高血壓性腦出血GCS評分、出血量等臨床資料,隨機分成立體定向治療組和大骨瓣開顱治療組,比較兩種手術方式治療高血壓腦出血患者的療效。

    評分標準參照1995年全國第四節腦血管病學術會議關于腦卒中臨床療效評價標準。

    基本痊愈(1級):

    完全恢復日常生活能力,神經功能改善90%以上,生活完全可自理;

    顯著進步(2級):

    患者具備***生活能力,神經功能改善46%~90%,部分恢復社會活動能力;

    進步(3級):

    日常生活能力僅部分恢復,神經功能改善18%~45%,仍需扶助;

    無變化(4級):

    患者意識尚清晰,神經功能改善或惡化<17%,基本喪失自理能力;

    惡化(5級):

    植物生存狀態,神經功能惡化>18%或死亡。

    論文比較結果:

    出血量25~40ml與出血量40~90ml時預后情況比較,對于出血量25~40ml患者,兩組GCS評分比較無差異(P>0.05),但出血量40~90ml時立體定向組GCS評分明顯低于開顱組(P<0.05),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作者得出結果,認為對于出血量40~90ml時立體定向微創手術更具優勢,可作為手術指征。

    GCS評分越低,患者情況應該越差,根據數據比較來說,應該得出開顱手術在出血量40~90ml時具有優勢,應該選擇開顱手術治療。但是作者卻寫出相反的結果,對此感到有點詫異。

    作者采取腦卒中臨床療效評價來比較不同出血量兩種手術方式的療效差異,得出立體定向組出血量40~90ml患者優良率高于出血量40~90ml患者,開顱組出血量40~90ml患者優良率則低于出血量40~90ml患者,組間對比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

    最后作者得出GCS評分在7~12分、血腫量在20~60ml可作為高血壓性腦出血的主要手術指征的結論。

    作者在文中只比較了出血量25~40ml與出血量40~90ml時兩種手術方式術后患者的預后情況,20~60ml從何而來?并且作者認為,出血量在40~90ml時立體定向手術治療效果好,手術指征卻定血腫量為20-60ml,說服力較低。

    點評文獻:

    楊利超,王冠軍,趙中甫.探討立體定向手術治療高血壓腦出血手術指征[J].疾病監測與控制雜志,201711(6):47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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