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修訂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鼓勵原創性基礎研究,《條例》第十七條為新增內容:“基金管理機構可以對重大原創性、交叉學科創新等項目制定專門的申請與評審規定。”
如何評價此條對基金管理機構的授權規定?項目遴選機制靈活性的增加,對科研人員的研究工作有何積極影響?對提升我國基礎研究原始創新能力將有何影響?近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此進行了解讀。
建立差異化、超常規資助機制
創新是一個國家科技進步的靈魂。由于基礎研究領域的自身規律,往往會出現突破性高、挑戰性高、不為主流認同的原創性研究。此類原創性研究往往具有探索性強、顛覆性強、風險性高等特征,往往難以通過常規性評審機制獲得資助。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胡明認為,依循原創性研究的特點和鼓勵源頭創新的需求,《條例》提出對原創性研究項目建立差異化、超常規的資助機制,避免了其與常規創新項目進行同軌競爭,保障了科研人員基金資助的實質公平,體現新時代科學基金鼓勵探索、突出原創的資助導向。
“對于鼓勵科研人員大膽暢想、超越限制、挑戰未知以及開展革命性突破、顛覆性創新具有重要意義,有助培育或產出從無到有的引領性原創成果。”胡明強調。
同時,《條例》特別授權設置鼓勵原創資助機制,為基礎研究原創性研究項目的識別、遴選、資助等,切實為探索與完善既統一又靈活的支持基礎研究原始創新制度規則提供了強大動力和堅實保障。
清華大學地球系統科學系教授張強也體會到,在現有評審機制下,重大原創性、交叉性項目在獲得的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方面并不占優勢。“新修訂的《條例》將有利于在實踐中探索對于原始創新研究的有效資助模式,保障原始創新項目申請能夠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他說。
為“非共識項目”開綠燈
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呂薇看來,目前由于評價機制和風險規避型的專家遴選機制等多種原因,導致自然科學基金的原創性項目還不夠多。
“這次《條例》修訂為探索非共識原始創新項目遴選機制開了綠燈。”呂薇認為。
《條例》明確提出,基金管理機構可以對重大原創性、交叉學科創新等項目制定專門的申請與評審規定。
專家建議,在今后的實踐中可以探索多種形式,如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科技評價體系改革,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
“我們在調研中收到專家們反映,通常原創性研究不是一開始就設計好的。因此,建議在這類項目的評價中,可以給科學家較大的選擇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的自主權,采取分階段評估,滾動支持的辦法,逐步推進,培育原創型科學研究。”呂薇說。
據了解,多年來,自然科學基金委一直注重對原創性研究的支持。早在20世紀90年代后期,就在政策層面關注到以單學科為基礎、尋求專家共識的同行評議與學科交叉研究及原創性研究的非共識性之間存在固有的矛盾與沖突,鼓勵各科學部探索學科交叉研究和非共識原創性研究的資助機制。
2007年頒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明確了對通訊評審結果非共識的項目可以實行會議評審專家署名推薦制,從制度上確立了對非共識創新項目的認可與重視。
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通訊評審中非共識項目一般綜合評價不高,在時間極為有限的會議評審中,專家主要集中研討經通訊評審達成共識的創新性研究項目,很難有時間和精力去審慎且全面地評價非共識項目的原創性,因此最終經專家署名推薦制而得到資助的非共識項目少之又少。
“原創探索計劃”獲好評
事實上,遴選和支持具有重大原始創新研究和學科交叉研究是世界各國科研資助機構的共同難題。
面對這一難題,自然科學基金委于2020年設立原創探索計劃項目(以下簡稱原創項目),采用“自上而下”的指南引導和“自下而上”的專家推薦兩種申請模式。評審過程中引入預申請、雙盲評審等新的評審機制,遴選資助了一批富有原創思想的項目,獲得了申請人和評審專家的廣泛好評。
北京大學科學研究部副部長楊凌春期待,根據新修訂《條例》第十七條,自然科學基金委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專門的申請與評審辦法,給予具有重大創新潛力的研究更多支持。“這樣的安排增加了項目遴選機制的靈活性,使得科研人員能夠更加自由地探索未知領域,進而提升我國基礎研究的原始創新能力。”她表示。
前述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新《條例》的授權下,自然科學基金委還將借鑒國際經驗,根據我國科學發展需求,繼續探索更加靈活多樣的機制,鼓勵和支持非共識原創研究以及孕育重大原創性研究的交叉學科創新研究。
激發青年人才創新動力
在專家們看來,建立鼓勵原創的資助機制有望更好激發青年科研人員的原創活力動力。
胡明表示,青年科研人員往往因年齡小、資歷淺、頭銜少,提出的質疑現狀、違背常規、挑戰權威等原創思想,往往不易得到重視。“《條例》單設鼓勵原創資助機制為激勵青年科研人員開展原創、前沿、交叉學科問題研究掃清了制度上的束縛和障礙。”他強調。
楊凌春看到,原創項目給處于科研生涯早期、尚不具備豐富研究資歷但原創思想活躍的青年人才起到了很好的引導激勵作用。
以北京大學為例,在獲批原創項目的負責人中,其中36~45歲年齡段項目負責人總數最高,占批準資助總數的53.3%,這充分體現了原創項目鼓勵科研人員大膽暢想和潛心研究的設立初衷。
此外,新修訂《條例》第二條強調科學基金支持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并在第八條明確設立專項基金支持青年人才。
對此,張強表示,本次《條例》修訂明確自然科學基金應當設立用于培養青年科技人才的專項資金,在將過去的成功實踐以條例形式予以明確的同時,也向廣大青年學者顯示了自然科學基金委堅定不移支持優秀青年人才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