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血容量不足:當急性失血量≥ 10% 總血容量,視失血速度可出現不同程度的臨床癥狀,根據失去的主要成分和失血的速度給予輸注相應的成分血液或全血。
2.貧血性疾病:新生兒出生 24 小時內靜脈血 Hb< 130 g/L;慢性貧血患兒,Hb<80-100g/L 可予輸注濃縮紅細胞。
3.嬰兒肺部疾病:應維持 Hb ≥130 g/L,以確保氧容量,減輕阻滯缺氧;
4.先天性心臟病如室間隔缺損有大量左向右分流者,維持 Hb> 130 g/L,可增加肺血管阻力,使左向右分流及肺血流減少,也可促使開放的動脈導管關閉。
5.出現與貧血有關的癥狀如氣急、呼吸困難、呼吸暫停、心動過速或過緩、進食困難或淡漠等。輸血后癥狀減輕。
6.早產兒貧血。
7.出血性疾病:血小板數量減少和(或)功能障礙,以及一種或多重凝血引子缺乏所致的嚴重出血。血小板輸注指征為:新生兒 PLT<50×10^9/L 伴出血征象,或新生兒PLT< 30×10^9/L,不伴出血征象。
8.免疫缺陷病,嚴重感染先天性低丙種球蛋白缺乏癥的患兒,可予輸注人血丙種球蛋白(IVIG)以預防或控制感染。中性粒細胞缺乏伴嚴重新生兒感染,經抗生素治療 48 h 以上無效者,首選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GSF)。無效時可考慮粒細胞輸注,目前認為兩者的長期安全性仍需評估。
9.低蛋白血癥:可首選人血白蛋白或血漿。
10.其他:如IVIG 治療川崎病,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換血治療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