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年,阿拉果發現,當線偏振光通過某些透明物質時,它的振動面將會繞光的傳播方向轉過一定的角度,這種現象就叫旋光效應,光的振動面轉過的角度稱為旋光度,又稱旋光率。
使光的振動面產生旋轉的物質叫做旋光物質(進一步地,迎著光的傳播方向看,使光的振動面順時針轉動的物質叫右旋物質,反之則為左旋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