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適用性
按各品種項下要求對儀器進行適用性試驗,即用規定的對照品對儀器進行試驗和調整,應達到規定的要求;或規定分析狀態下色譜柱的最小理論板數、分離度和拖尾因子.
色譜柱
在選定的條件下,注入供試品溶液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內標物質溶液,記錄色譜圖,量出供試品主成分或內標物質峰的保留時間t(R)和半高峰寬W(h/2),按n=5.54[t(R)╱W(h/2)]^2計算色譜柱的理論板數,如果測得理論板數低于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最小理論板數,應改變色譜柱的某些條件(如柱長、載體性能、色譜柱充填的優劣等),使理論板數達到要求。
分離度
定量分析時,為便于準確測量,要求定量峰與其他峰或內標峰之間有較好的分離度。分離度(R)的計算公式為:R=2(tR2-tR1)/(W1+W2), 式中 t(R2)為相鄰兩峰中后一峰的保留時間; t(R1)為相鄰兩峰中前一峰的保留時間; W1及W2為此相鄰兩峰的峰寬。除另外有規定外,分離度應大于1.5。
拖尾因子
為保證測量精度,特別當采用峰高法測量時,應檢查待測峰的拖尾因子(T)是否符合各品種項下的規定或不同濃度進樣的校正因子誤差是否符合要求。拖尾因子計算公式為:
T(拖尾因子)=W0.05h/2d1式中 W(0.05h)為0.05峰高處的峰寬;
d1為峰極大至峰前沿之間的距離。除另有規定外,T應在0.95~1.05間。
也可按各品種校正因子測定項下,配制相當于80%、100%和120%的對照品溶液,加入規定量的內標溶液,配成三種不同濃度的溶液,分別注樣3次,計算平均校正因子,其相對標準偏差應不大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