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氨酚氫可酮藥品—對乙酰氨基酚:
1、癥狀體征:急性對乙酰氨基酚過量最嚴重的不良反應是可能致命的肝壞死。另外腎小管壞死、低血糖昏迷及血小板減少癥也可發生。
罕見成人急性過量服用對乙酰氨基酚 10克以下出現肝壞死,或急性過量服用15克以下致死的報道。兒童比成人更耐受急性對乙酰氨基酚過量導致的肝中毒。無論成人或兒童一旦懷疑或已攝入過量對乙酰氨基酚,應及早采取如下治療措施。
若服用可能導致肝中毒劑量的對乙酰氨基酚,那么早期癥狀有: 惡心、嘔吐、出汗及全身不適。通常在過量服用藥物 48~72小時后,臨床及實驗室檢查才出現明顯的肝中毒表現,。
2、治療:立即洗胃或導入吐根糖漿促嘔吐,以促使胃排空。不可相信患者自述的過量服藥量,一旦疑診,應盡快對患者做血清對乙酰氨基酚測定;但檢測也不可早于服藥后 4小時。此外,早期作肝功能檢查,間隔24小時復查。
盡早給予解毒藥 N-乙酰半胱氨酸,16小時內使用效果最佳,但最遲也不宜超過24小時。患者康復后體內沒有殘留物,也不遺留肝臟結構和功能異常。
二、氨酚氫可酮藥品—二氫可待因酮:
1、癥狀體征:二氫可待因酮嚴重過量的典型臨床表現為呼吸抑制(呼吸頻率和 / 或潮氣量的降低、陳 -施呼吸和紫紺)、極端嗜睡甚至昏迷、骨骼肌馳緩和皮膚濕冷,有時伴有心動過緩和低血壓。重度過量可導致呼吸暫停、循環衰竭、心臟停搏甚至死亡。
2、治療:首要的是,通過建立通暢的氣道和采用輔助或控制通氣以重建足夠的氣體交換。對于由二氫可待因酮等麻醉劑過量或對麻醉劑過敏而引起的呼吸抑制,鹽酸納洛酮是專一的解毒藥。因此最好經靜脈給予適當劑量的鹽酸納洛酮,同時輔以呼吸復蘇。由于二氫可待因酮的作用時間比鹽酸納洛酮的作用時間要長,所以治療時應對患者持續密切觀察,并反復給予拮抗劑鹽酸納洛酮,以維持足夠的呼吸。
若臨床上沒有出現明顯的呼吸和心血管抑制,則不應使用鹽酸納絡酮。必要時可給予吸氧、靜脈輸液、血管擴張劑和其他輔助性治療措施。
胃排空可有效除去未吸收的殘留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