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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3-05-25 13:02 原文鏈接: 概述兒童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的治療方案

      AML 治療原則是有效藥物聯合強化療、注意誘導緩解及繼續治療中的藥物劑量強度和給藥時間強度,小劑量長期維持治療對AML 的無病生存率無影響。治療合理時,5 年無病生存率為30%~45%。

      1.誘導治療 國際常用的誘導治療方案為DA 方案,即柔紅霉素40mg/m2,1次/d×3 天;阿糖胞苷(Ara-C)75~100mg/次,每12 小時1 次×7 天。我國特有的叁尖杉堿對兒童AML 也有效,與阿糖胞苷(Ara-C)聯合為HA 方案,即(H)叁尖杉堿4mg/m2,1 次/d×9 天;阿糖胞苷(Ara-C)75~100mg/次,每12 小時1 次×7 天,其誘導緩解率與DA 方案相似。80%~85%初治病人在1~2 個療程后獲得緩解。

      2.繼續化療 AML 在緩解后可再繼續用原方案1~2 療程作為鞏固治療。從進展來說,包含大劑量阿糖胞苷(Ara-C)的方案可改善AML 的預后。常用方法為阿糖胞苷(Ara-C)每次2g/m2,每12 小時1 次×6 次;聯合柔紅霉素40mg/m2×2 天或依托泊苷(VP-16)160mg/m2×2 天,每2~3 周1 個療程,在鞏固治療之后連續3 個療程作為強化治療。與AML 不同,ALL 需較長期的低劑量維持化療,但在AML 中需連續的骨髓抑制性化療,持續化療至12 個月左右即可停藥,延長化療時間并不改善預后,持續化療方案可用HA、DA、大劑量阿糖胞苷(Ara-C)交替,注意整個治療期蒽環類抗腫瘤類藥物累積劑量,一般控制在350mg/m2以下。

      維A 酸(全反式維A 酸)對M3 有效,可誘導其分化成熟,60%~70%病人在單用維A 酸后可獲得緩解,但如不加用化療,仍復發。主張對M3 病人用3~10 天維A 酸后起用AML 誘導化療,并按AML 繼續化療。維A 酸的應用可明顯減少化療誘導的DIC 發生率,化療聯合維A 酸的治療方式對無病生存率的影響優于單用化療,維A 酸在緩解后間斷給藥,如每2~3 個月給7~14 天,化療仍按AML 進行。

      3.中樞神經系統浸潤預防 對M4、M5 需與ALL 相仿的鞘內化療作中樞神經系統浸潤預防,用法見圖2 中所示。對其他AML 是否需預防尚有爭論。

      4.骨髓移植 AML 預后較ALL 明顯差,特別是有高危因素者更差,因此對這部分病人如有HLA 相合的相關家屬供體應考慮作異體基因造血干細胞移植。自身造血干細胞移植是否有效尚有爭論,多數報告為與常規化療者無差異。

      5.復發與再治 AML 復發后再治困難,尤其是治療中復發者,如能獲得再次緩解,應爭取在短期內作異體基因造血干細胞移植,因再次緩解時間常短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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