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患者的死亡可分早期和晚期兩類。早期死亡發生于傷后1~2周內,多見于頸髓損傷,死亡原因為持續高熱、低溫、呼吸衰竭或心力衰竭等。晚期死亡則發生于數月或數年之后,多由壓瘡、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營養衰竭等引起,頸髓、胸腰髓損傷均可發生晚期死亡。早期和晚期死亡并無一定界限,絕大多數脊髓損傷患者死亡于并發癥。但如能給以防治,又能給以良好的康復治療,則患者非但可以長期存活,并能坐、立、行,甚至參加工作,可見防治并發癥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