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使臨床醫務人員正確掌握血培養標本采集、運送的方法,以保證標本檢測的準確性,提高陽性率,指導臨床正確合理用藥,提高治療效果。
二、采血時機
1.盡可能在抗菌藥物使用前和采取降溫措施之前;
2.對已經使用抗菌藥物的病人,最好在下次用藥前采集;
3.寒戰和發熱初起時采血可提高培養陽性率;
4.懷疑血流感染時應盡早采血,不要強調體溫超過39℃才抽血,而錯過時機。
三、采集方法
1.手衛生:六部洗手法洗手或手消毒。
2.準備血培養瓶:根據檢驗申請單,選擇合適的血培養瓶,一般是需養和厭養瓶各一瓶為一套。兩個來源的采血時間必須接近(建議≤5分鐘),導管和外周,各自做好標記。
3.皮膚消毒:按常規消毒穿刺部位皮膚(用蘸有適量消毒液的安爾碘棉簽,以穿刺點為中心向外螺旋式消毒穿刺部位皮膚三遍,同時旋轉棉簽,消毒范圍為8×250px,每遍擦拭后充分待干。
4.持真空采血針按常規方法刺入靜脈,消毒血培養瓶瓶口,并充分待干,另一頭刺入相應血培養瓶內,利用瓶內真空抽取血標本,如用注射器無菌穿刺取血后,需換針頭注入血培養瓶(注最好先注入厭氧瓶再注入需養瓶,建議采血量在8-10ml.真空采血針另一頭須在接血培養瓶之前再拔掉針帽,以保證針頭不被污染。
5.建議每套血培養同時接種至需氧瓶和厭氧瓶,有利于微需氧菌和厭氧菌的檢出。當厭氧菌感染不能除外的病人,如腹部手術合并感染的病人,必須同時做厭氧菌血培養。如果不能滿足推薦的采血量時,應首先滿足需氧瓶;嬰幼兒血培養一般只抽一瓶需氧瓶進行培養,無需常規做厭氧瓶。
6.血液注入血培養瓶后輕搖瓶子以防血液凝固。
四、標本運送
1.已采集的標本應視為潛在性生物危險品,均應置于防漏、防滲、相對密封的容器中收集、存儲與轉運。
2.血培養采樣結束后應由專人立即送至微生物實驗室核收,一般不得超過2小時;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送檢,應將已采集好的血液培養瓶放在室溫,切勿放入冰箱內冷藏或冷凍。
3.在采血2-5天內,無需重復做血培養,細菌性心內膜炎和金黃色葡萄球菌菌血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