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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12-11 12:30 原文鏈接: 水質檢測污水采樣方法

    ①采樣時不可攪動水底部的沉積物。

    ②采樣時應保證采樣點的位置準確。必要時使用定位儀(GPS)定位。

    ③認真填寫“水質采樣記錄表”,用簽字筆或硬質鉛筆在現場記錄,字跡應端正、清晰項目完整。

    ④保證采樣按時、準確、安全。

    ⑤采樣結束前,應核對采樣計劃、記錄與水樣,如有錯誤或遺漏,應立即補采或重采。

    ⑥如采樣現場水體很不均勻,無法采到有代表性樣品,則應詳細記錄不均勻的情況和實際采樣情況,供使用該數據者參考,并將此現場情況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反映。

    ⑦測定油類的水樣,應在水面至水的表面下300mm采集柱狀水樣,并單獨采樣,全部用于測定。采樣瓶(容器)不能用采集的水沖洗。

    ⑧測溶解氧,生化氧量和有機污染物等項目時的水樣,必須注滿容器,不留空間,并用水封口。

    ⑨如果水樣中含沉降性固體(如泥沙等),則應分離除去。分離方法為:將所采水樣搖勻后倒入筒形玻璃容器(如1~2L量筒),靜置30min,將已不含沉降性固體但含有懸浮性固體的水樣移入盛樣容器并加入保存劑。測定總懸浮物和油類的水樣除外。

    ⑩測定湖庫水COD、高錳酸鹽指數、葉綠素a、總氮、總磷時的水樣,靜置30min后,用吸管一次或幾次移取水樣,吸管進水尖嘴應插至水樣表層50mm以下位置,再加保存劑保存。測定油類、BOD5、DO、硫化物、余氯、糞大腸菌群、懸浮物、放射性等項目帶獨采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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