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腎上腺皮質激素
(1)用藥的指征①全身癥狀顯著或呈暴發型者。②并發癥如心肌炎心包炎、心力衰竭及虹膜睫狀體炎。③水楊酸制劑治療無效或患者因藥物反應不能耐受時。④關節炎嚴重。
(2)應用激素的原則①用量要足,能足以控制發熱但不是大量。②不可減量太快,要遵循逐漸減量停藥的原則。③療程要夠但不宜過長,療程達1年以上可考慮用其他替代療法,以防腎上腺皮質萎縮。
2.阿司匹林
多數不能長期耐受,易出現肝功能損害。
3.吲哚美辛(消炎痛)和氯喹療法
以此作為激素控制發熱后的替代療法,從而可順利地停用激素和鞏固療效。但單用則控制發熱的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