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需要治療及療程長短取決于臨床表現,鞏膜炎或孕婦是否需要抗弓形蟲治療,意見尚不統一。一般認為以下情況為治療的適應證:視力下降、距中心凹1PD直徑的病灶、中度到重度的玻璃體炎癥、多灶性感染或持續時間長的感染、獲得性感染、免疫缺陷狀態者。
2.弓形蟲性鞏膜炎的治療包括口服糖皮質激素和抗弓形蟲藥物。抗弓形蟲藥物有磺胺嘧啶(SD),乙胺嘧啶和克林霉素。乙胺嘧啶可導致骨髓抑制,治療期間應查血小板和白細胞計數每周2~3次,孕婦禁用。患者不能耐受SD和乙胺嘧啶者,可選用其他替代藥物。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AIDS)患者使用克林霉素靜脈注射,聯合乙胺嘧啶療效相當顯著,但毒性也大。其他有希望的治療方案有口服克林霉素加乙胺嘧啶,新大環內酯類藥物如阿奇霉素或甲紅毒素或羅紅霉素單用或與乙胺嘧啶合用。
如病變廣泛而嚴重或復發病例,首先應用糖皮質激素以控制其超敏狀態。當使用糖皮質激素時,應使用乙胺嘧啶和SD以預防弓形體的局部繁殖和擴散的可能。局部應用0.1%地塞米松滴眼。全身用藥口服潑尼松從20~30mg開始,過3~4天再減量,維持量為10mg。停藥前應少量間歇給藥。有人對并用糖皮質激素提出不同意見,理由是糖皮質激素能抑制細胞防御功能,可能引起弓形蟲重新繁殖,反而使病程延長、病灶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