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對無肘關節功能障礙和疼痛癥狀的肘外翻可不予治療。
1.保守治療
適用于早期肘關節骨性關節炎而臨床癥狀輕,且肘關節功能障礙不明顯的病人。疼痛是最常見的癥狀,可進行理療、按摩等物理治療,或服用阿司匹林等藥物,還可輔以神經營養藥物。
2.手術治療
(1)手術方式 肱骨髁上截骨矯正及尺神經前移術。
(2)手術指征 包括:
①嚴重肘外翻畸形且畸形穩定數年以上者。
②關節的疼痛和無力癥狀明顯,影響肘關節功能者。
③伴有創傷性關節炎者。
④伴有遲發性尺神經炎者。
手術的目的主要為矯正畸形、穩定關節、減輕疼痛和改變關節受力不均,防止關節退變的加重。
肘外翻主要由于肘部創傷和病變所致的后果,因此,當肘部出現創傷和病變時,應考慮到可引起肘內,外翻畸形之可能,特別是肱骨髁上骨折或肘部脫位時,一定要先糾正側方移位,再作其他重定,盡可能做到解剖重定。若為輕度畸形,又無癥狀者,不必作治療。若畸形明顯或出現遲發性尺神經損傷者,則應早日手術,以免發生骨性關節炎或尺神經損傷的不可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