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動脈血栓的治療效果主要取決于能否早期發現。
如果肝臟動脈血栓形成早期已明確診斷,時機適當可介入下行動脈溶栓治療或血管內植入支架,能令血管通暢率顯著升高,從而避免再移植術。若上述方法療效不佳,需再次手術血管重建。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則需行再次肝臟移植術:
1、當確認發生暴發性肝壞死;
2、使用抗生素和行膿腫膽汁瘤引流后仍無法控制的敗血癥;
3、由于膽管狹窄繼發膽管炎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