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菌治療
抗菌治療應盡早開始。
(1)青霉素水劑,每12h肌注1次,如有休克可改靜脈注射,或至體溫降至正常后72h停止用藥。停藥過早易致復發。
(2)頭孢噻吩肌注或靜脈注射,有效但偶見與青霉素交叉過敏性,宜在用藥前用頭孢噻吩做過敏試驗。
(3)頭孢唑林肌注或靜脈注射。
(4)紅霉素口服,對紅霉素耐藥者極少見。
2.支持對癥療法
(1)臥床休息,流質飲食,好轉后漸改半流質飲食或軟食。
(2)補充液體及電解質。
(3)休克患者應給氧,補充循環血容量,糾正酸中毒。病情較重者可靜脈注射0.3%過氧化氫,或滴入酚妥拉明、山莨菪堿、阿托品或異丙腎上腺素,改善微循環。不可盲目大量給予升壓藥。
3. 基礎疾病治療
糖尿病、慢性肝功能不全、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惡性腫瘤、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等患者應積極治療基礎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