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在測定受檢者淋巴細胞攻擊腫瘤細胞的能力時,實驗組中加入腫瘤細胞和受檢者淋巴細胞,對照組中加入腫瘤靶細胞和培養液。若檢測其它樣品如腫瘤抗原或免疫原、治療藥物等與細胞免疫的關系,則應增設第3組,在此試驗組中先使淋巴細胞與待測樣品作用,繼經洗滌后再觀察此“致敏淋巴細胞”對腫瘤靶細胞的殺傷作用。此時前兩組成為對照組。
(2)靶細胞與淋巴細胞的活率要處于最佳狀態,一般要>90%。
(3)加入培養液中的小牛血清須先作毒性試驗。
(4)接種靶細胞和淋巴細胞的計數要準確。
(5)實驗組和對照組應安排在同一塊板上以減少誤差。
(6)培養液的pH以6.8-7.2最為適宜。
檢查過程
本試驗方法有形態檢查法和同位素釋放法兩種。前者不需特殊設備,只需用顯微鏡計數靶細胞的存活數,操作比較方便。后者則是用125I-脫氧脲嘧啶核苷或51Cr標記靶細胞,以放射性同位素的釋放作為靶細胞受損傷的指標。此法需要特殊設備如液閃儀等,但可自動測量,結果重復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