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度計量常用名詞術語和定義技術規范
1. 范圍
本技術規范規定了有關濕度計量的常用術語和定義,是對《常用計量名詞術語及其定義》(JJG1001—82)的重新修訂。
2. 有關濕度計量的術語
2.1 水蒸氣(Water vapour)
亦稱水汽。水的氣態,由水氣化或冰升華而成。
2.2 濕度(Humidity)
氣體中水蒸氣的含量。
2.3 水分(Moisture)
液體或固體中水的含量。
2.4 干氣(Dry gas )
不含水蒸氣的氣體。
注:絕對不含水蒸氣的干氣是不存在的,所謂干氣僅僅是相對的。
2.5 干空氣(Dry air)
不含水蒸氣的空氣。
2.6 濕氣(Wet gas)
干氣和水蒸氣組成的混合物。
2.7 濕空氣(Wet air)
干空氣和水蒸氣組成的混合物。
2.8 飽和濕氣(Saturated gas)
在一定溫度下相對濕度為100%的濕氣。
注:一定溫度下的飽和濕氣,露點值等于該溫度值。
2.9 水蒸汽的吸收(Absorption of water vapour)
水分子通過滲透原理進入到物體的內部。
2.10 水蒸汽的吸附(Adsorption of water vapour)
水分子附著在物體的表面。
2.11水蒸汽的脫附(Desorption of water vapour)
水分子脫離物體表面或物體內部的過程,這是與水蒸汽的吸收或吸附相反的過程。
2.12 干燥劑(Desiccant)
用于吸收水蒸氣的物質,一般分為物理吸收和化學吸收兩種。
2.13 飽和器(Saturator)
能夠使干氣變為飽和濕氣的裝置。
注:溫度在0℃以上時稱為水飽和器,在0℃以下時稱為冰飽和器。
2.14 質量混合比(Mixing ratio)
濕氣中水蒸氣的質量與干氣的質量之比,亦稱混合比。
注:濕度基準—重法濕度計,就是根據質量混合比的定義建立的。
(kg?k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