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濃度”是指每升溶液中所含特定溶質的質量。為避免二者的混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化學分析方法》(GB/T20001.4-2001)的規范性附錄中A.10.4.1.1條款明確規定“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應表示為物質的量濃度。”物質的量濃度”是指物質的量除以混合物的體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