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卟啉癥、肝功能衰竭、孕婦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 由于灰黃霉素獲自青霉菌,由此推測該藥可能與青霉素類或青霉胺存在交叉過敏,然而臨床并未證實此情況存在,但青霉素過敏患者應用本品時仍需謹慎,并嚴密觀察。 2.灰黃霉素在動物實驗中有致腫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損害者需權衡利弊后決定是否用藥。 4.本品可誘發卟啉病、紅斑狼瘡,紅斑狼瘡患者如有指征應用該藥時必須權衡利弊后決定。 5.治療中需定期檢測周圍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規。 6.本品可于進餐時同服或餐后服,以進高脂肪餐為最佳,因可減少胃腸道反應及增加藥物吸收。 7.為防止復發,治療應持續到臨床癥狀消失和實驗室檢查證實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療程為:頭癬8~10周;體癬2~4周;足癬4~8周;指甲癬至少4個月;趾甲癬至少6個月;但趾甲癬的復發率仍高。 8.通常需同時予以適宜的局部用藥,此對足癬尤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療期間及治療結束后至少6個月應采取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