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樣保存、運輸及其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
⑴運輸前應將容器內、外蓋蓋緊,裝箱時分隔好。特殊樣品(如冷藏、保溫)要按要求運輸。運輸時有專人押運,需司機配合的要告之司機。凡能做現場測定的項目,均應在現場測定。
⑵為保證從樣品采集到測定這段時間間隔內,樣品待測組分不產生任何變異或使發生的變化控制在最小程度。在樣品保存、運輸等各個環節都必須嚴格遵守《水質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HJ 493―2009)和《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第二版),針對水樣的不同情況和待測物特性實施保護措施,并力求縮短運輸時間,當待測物濃度很低時,更要注意水樣保存,應盡快送實驗室進行分析,采樣人員應根據不同項目的要求,進行有效處理和保管,指定專人運送樣品并與實驗室人員交接登記。
⑶送入實驗室的水樣首先做好樣品交接手續,采樣人員將樣品和采樣記錄同時交樣品管理員檢查并添好樣品登記記錄,以免發生樣品的漏、丟、不合格等事故發生。
⑷分析人員在接受樣品時,要仔細核對樣品和采樣記錄,如果樣品與提供的說明不符,分析人員應在工作開始之前詢問采樣人員,要求進一步予以說明,確認正確無誤后,方可簽收。樣品要按保存期、保存環境、保存條件和有效期等進行保存,
符合要求的樣品方可開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