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 年來白血病分類分型診斷日益完善,但有些借鑒國外的標準介紹有不全之處,尤其是形態學。便于更深地理解和應用,我們就此結合進展和認識作一綜述。
一、FAB急性髓細胞白血病(AML)分型
當前白血病分型趨向形態學、免疫學、遺傳學和分子生物學(MICM)的互補印證和發展。但形態學檢驗仍為根本性手段,但細胞免疫化學染色應納入形態學檢驗范疇。ANL的FAB標準與應用問題如下:
1、原始細胞基數與重型標準
確診急性白血病(AL)原始細胞基數規定≥30%,另需幼紅細胞<50%(M6例外)。需指出的是亞型分型不可忽略基礎值,它是在上述標準量前提下并有的用非紅系(NEC)分類進行的。具體標準如下:
①MO(微分化AML):骨髓幾乎全為胞體大不小的I型原始細胞,一般不見Aue小體,原始細胞POX和SBB陽性<3%;淋巴系標記陰性,髓系細胞標記陽性(CD13或CD33);此外需符合下列1項陽性:MPO細胞免疫化學陽性,CDllb、CDllc、CD14和CD15陽性。<3歲和60-70歲為MO的2個高發年齡期。
②M1(不伴細胞成熟的原始粒細胞白血病):骨髓中I型+II型原始細胞≥90%(NEC),至少3%原始細胞POX或SBB陽性。余下<10%細胞為早幼粒及其以下階段細胞或單核細胞。
③M2(伴細胞成熟的原始粒細胞白血病):骨髓I型+Ⅱ型原始細胞≥30%-<90%(NEC),單核系細胞<20%,早幼粒及其以下階段細胞10%。
④M3:顆粒過多早幼粒細胞>30%。
⑤M4:骨髓中原始細胞>30%(NEC),粒系細胞總和>30%-<80%(NEC),單核系細胞>20%-<80%(NEC)。除骨髓所見外,外周血單核系細胞(原始單核、幼單核和單核細胞)≥5×109/L。若<5×109/L,需血清溶菌酶或細胞化學證明單核系細胞存在。若骨髓細胞與M2相似,需外周血單核系細胞>5×109/L,溶菌酶高于正常3 倍或酯酶等證明骨髓中單核細胞增加。M4Eo符合上述標準外有嗜酸粒細胞增多,常≥5%(NEC)。
⑥M5:骨髓中≥80%為單核系細胞(NEC),<20%為粒系細胞。M5a(單核細胞低分化型)為骨髓單核系細胞中原始單核≥80%;M5b(分化型)為單核系細胞中原始單核<80%。
⑦M6:骨髓幼紅細胞≥50%,形態異常,NEC中I型+Ⅱ型原始巨核細胞≥30%。
⑧M7:骨髓中異常原始細胞>30%,并由細胞免疫化學染色(CD41、CD42)等證實為原始巨核細胞。
2、I型-Ⅱ型原始(粒、單、淋)細胞和NEC分類:它們的應用問題另述。Ⅱ型等于早幼粒及后提出Ⅲ型原始細胞未被公認。
二、世界衛生組織(WHO)造血和淋巴組織腫瘤中AL分型
WHO對淋系腫瘤(分B細胞腫瘤、T和NK細胞腫瘤、霍奇金淋巴瘤)和髓系腫瘤(骨髓增殖性疾病、骨髓增生性/MPD、MDS、AML)進行分型。它反映了最新進展并突出分子生物學檢測,但不便普遍應用,且有的尚有異見。其中將AL分2大類。
1、髓系腫瘤中AML分型:WHO將診斷AML原始細胞標準改為≥20%,但尚需檢驗。依原始細胞計數、系列特性和分化性并用形態學、細胞化學、免疫表型的特點,結合分子遺傳學分為4型。
(1)有分子遺傳學特征的AML:伴t(8;21)(q22;q22),AML1(CBF-α/ETO的AML;伴t(15;17)(q22;ql1-12)和變異型,PML/RAR-α的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伴inv(16)(p13;q22)或t(16;16)(p13;q22),CBF-β/MYH11X的骨髓異常嗜酸粒細胞AML;伴11q23(MLL)異常AML。
(2)伴多系病態造血AML:分有MDS的ANL和無MDS的 AML。
(3)治療相關AML和MDS:分烷化劑相關、表鬼臼毒素相關(一些可能是淋細胞性白血病)及其他相關。
(4)不另作分類AML:MO-M 2,M4-M7 (以上按FAB標準),急性嗜堿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全髓白血病伴骨髓纖維化。此外將急性雙表型白血病(BAL)獨列一個髓系腫瘤。
2、淋系腫瘤中ALL分型:B、T細胞白血病分為原淋或前體細胞ALL/淋巴瘤和成熟B、T細胞白血病/淋巴瘤。ALL分為3型:①前B細胞ALL:細胞遺傳學亞型分為t(9;22)(q34;ql1),BCR/ABL;11q23,MLL;t(1;19)(q23;p13),E2A/PBX1;t(122;21)(p12;q22),ETV/CBF-α。②前T細胞ALL。③Burkitt細胞白血病/淋巴瘤:有t(8;14)(q244;q32)異常和變異,c-myc。此外99%可檢出Ki-67片斷。
3、急性未分化白血病(AUL)和急性混合系列白血病(AMLL)
(1)AUL:細胞分化上AUL排序AML-MO和ALL之前,為原始細胞既缺乏形態分化和細胞化學(POX、SBB、NAE、NAS-DCE、ACP、PAS均陰性)特點,又缺乏淋系和髓系免疫標記特點的特殊型。血象和骨髓象與ALL相同,確診需細胞免疫化學證明淋系和髓系的陽性細胞均<20%(CD34可陽性)。
(2)AMLL為原始細胞同時表達較特異的淋系和髓系免疫表型特性,或形態學和免疫學分別顯示原始細胞有髓系和淋系特性者。按細胞來源和表達分雙表型、雙系列型和雙克隆型。近年對BAL尤為重視,歐洲協作組積分標準(表1)對BAL和多表型AL尤為適用。多表型為T系、B系和髓系細胞標記同時陽性者。
表1AMLL診斷標準(1995)
積分
B系標記
T系標記
髓系標記
2
CD79a
CyCD3
MPO
CyigM
mCD3
CyCD22
TCRα/β
TCRγ/δ
TCRγ/δ
1
CD19
CD2
CD13
CD10
CD5
CD33
CD20
CD8
CDw65
CD10
0.5
TdT
TdT
CD14
CD24
CD24
CD15
CD64
CD117
注:系和淋系(T、B中任一系)各積2分以上便可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