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測試樣中的其他成分本身或與顯色劑作用所生成的化合物及所用試劑等,在測定波長下、沒有光吸收,或雖有吸收,但所引起的測定誤差在允許范圍內,可選用蒸餾水或溶劑作為空白溶液;(2)如果只有顯色劑有色,在測定波長下對光有吸收,而其他均沒有吸收或很小,可用顯色劑作為空白溶液;(3)如影響因素較多,可選用加入絡合掩蔽劑或褪色劑破壞被測元素的有色絡合物(或化合物)或利用改變加入試劑的次序使被測元素不顯色來作為空白溶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