筋膜間隙綜合征(CS)是肢體創傷后發生在四肢特定的筋膜間隙內的進行性病變,即由于間隙內容物的增加,壓力增高,致間隙內容物主要是肌肉與神經干發生進行性缺血壞死。
凡可使筋膜間隙內容物體積增加、壓力增高或使筋膜間隔區的容積減小,致其內容物體積相對增加者,均可發生筋膜間隙綜合征。常見的原因有:
1.肢體的擠壓傷
肢體受重物砸傷、擠壓傷或重物較長時間壓迫,例如醉酒、CO中毒等昏迷患者肢體壓于自己的軀干或肢體之下,受壓組織缺血,壓力除去后,血液再灌流,使受傷組織主要是肌肉組織出血、反應性腫脹,使間隔區內容物的體積增加,隨之壓力增高而發病。
2.肢體血管損傷
肢體主要血管損傷,受其供養的肌肉等組織缺血在4小時以上,修復血管恢復血流后,肌肉等組織反應性腫脹,使間隙內容物增加,壓力增高而發生本病。
3.肢體骨折內出血
肢體骨折,出血流入筋膜間隙內,由于筋膜間隙的完整結構并未受到破壞,積血無法溢出而內容物體積增加,使壓力增高而發病,可見于脛骨骨折及前臂骨折等。
4.石膏或夾板固定不當
外用小夾板或石膏夾板固定,由于固定過緊壓力太大,使筋膜間隙容積壓縮,損傷組織、腫脹,亦使間隙內容物增加,如不及時放松夾板可發生本病。見于前臂或小腿骨折。
5.髂腰肌出血
因外傷或血友病出血,受肌鞘的限制,出血腫脹,壓力增加,呈屈髖畸形,可壓迫股神經致股四頭肌麻痹。
6.其他
截石位手術時,兩小腿置于托架上,小腿三頭肌受壓超過5小時,也可致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