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噻唑烷二酮類藥物的作用機制決定其僅在胰島素存在的前提下才可發揮作用,故不宜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癥酸中毒患者。
⑵ 使用噻唑烷二酮類藥物前必須常規檢測肝功,對有肝病或肝功能損害者不宜使用。
⑶ 所有服用噻唑烷二酮類藥物者必須定期監測肝功能,最初一年每2個月復查肝功,以后定期檢查。
⑷ 噻唑烷二酮類藥物與其他口服降糖藥或胰島素聯合應用時,有發生低血糖的可能,可根據患者的實際血糖情況酌情調整合用藥物的劑量。本藥與胰島素聯合應用時,可減少胰島素的用量。
⑸ 有腎功能損害患者單用本藥無需調整劑量;因腎損害患者禁用二甲雙胍,故對此類患者,該品不可與二甲雙胍合用。
⑹ 老年患者服用本藥時無需因年齡而調整使用劑量。
⑺ 對合并多囊卵巢綜合征的患者,使用該品治療后,有潛在的受孕可能。
⑻ 1、2級心力衰竭患者慎用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