潰瘍性結腸炎對受孕的影響 曾認為潰瘍性結腸炎女性患者生育率下降,但近幾年來多數學者認為與正常人相比,潰瘍性結腸炎患者生育率并無影響,而克羅恩病患者的受孕率者受到影響,這可能與多種因素有關,譬如,克羅恩病累及卵巢及輸卵管時,自覺控制生育;接受醫生的勸告控制生育;腹痛導致對性交的恐懼;性欲減退,伴隨發熱,腹瀉,營養不良均可導致其生育率下降,但藥物治療使克羅恩病活動性控制后又可使生育率恢復正常。
(1)潰瘍性結腸炎與妊娠的相互影響懷孕與潰瘍性結腸炎相互間有一定的影響,有關資料表明,大約1/3的非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病人,或2/3的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病人,在妊娠期內或分娩后早期,結腸炎可加重,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病人孕期結腸炎的加重多發生在懷孕后第1~3個月,約有10%的孕婦因繼發和自發性流產,而終止妊娠。
(2)妊娠發生于潰瘍性結腸炎緩解期時,25%~52%病例在妊娠頭3個月之內復發較多,在產后期復發較少,自發性流產率較高,嚴重遷延的病情常見于引產以后。
妊娠發生于潰瘍性結腸炎活動期時,使結腸炎癥狀加重(占30%~100%),尤以妊娠頭3個月為甚,但有少數病例也可好轉。
急性潰瘍性結腸炎發生于妊娠期,首發癥狀一般出現于妊娠頭3個月內,分娩期及其產后期病情常中度或極度嚴重,病死率高達40%~80%。
妊娠對潰瘍性結腸炎的影響在我國還缺乏系統的研究,一般認為,病變的范圍,活動性及內科治療不會影響病人的生育能力,絕大多數產婦會正常分娩出胎兒,但也有資料表明,本病的早產率和流產率略高于正常人群,國外研究認為,病變活動期的病人妊娠期和產褥期病情可加重,所以,病情活動期應盡可能推遲妊娠,最好在病情緩解期停用藥物,或將藥物減少到最低限度,結腸炎得到控制至少1年以上再懷孕,據此提倡在病變活動期嚴格避孕,但是,非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的孕婦,一般不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