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理性骨折— 優先處理危及生命的并發癥(休克、大出血、脂肪栓塞等)及內臟傷(顱腦、胸、腹、骨盆等),待病情穩定后再處理骨折,但骨折局部應予臨時固定。
2、病理性骨折— 開放性骨折應及時徹底清創,并酌情選用抗生素防止感染,同時給予破傷風抗毒血清注射。
3、病理性骨折— 骨折后力爭早期復位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