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基本情況:XX,女,18歲,高中一年級在校學生。
主訴:敏感多疑、生活懶散2年。
現病史:2年前無明顯誘因出現精神失常,表現為夜眠差、多疑,認為同學的言行舉止都是針對她的,憑空聽到有人講話,自言自語自笑,個人衛生不知料理。家人遂送至上海精神衛生中心就診,診斷為“精神分裂癥”,給予阿立哌唑20mg/d,門診治療二月,癥狀較前好轉,而后自行停藥舊病復發,臨床表現同前,并且有沖動、自傷行為。為正規治療,家屬送至我院,門診以精神分裂癥收入院。
既往史:平素體健,無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史,無顱腦外傷史,無肝炎、結核等傳染病史,無高熱、抽搐及昏迷史,無農藥及一氧化碳中毒史,無重大手術史,無藥物過敏史。
個人史:姐妹三人,行三,母孕期體健,足月難產,自幼發育正常,不擅交際、性格內向。
月經史:15,經期規律,經量中等,無痛經。
婚育史:未婚。
家族史:追溯其父母兩系三代無精神病史。
體格檢查:心、肺、腹(-),神經系統檢查(-)。
精神檢查:意識清、接觸被動,服飾整齊,貌齡相符,對時間、地點、人物定向準確。飲食、大小便及個人衛生可自行料理。
認識活動:患者存在言語性幻聽,多為評議性內容,如憑空感覺同學在議論她,在說她壞話;存在關系妄想,如認為同學的言行舉止都是針對她的。計算力、理解力、判斷力及記憶力未見明顯缺損,否認有病,無求治欲望,無自知力。
情感活動:情感平淡,情感活動和內心體驗與周圍環境不協調,對醫生的問話及病中情況無明顯情感流露。
意志行為:本能欲望無明顯增強或減退,意志活動減退,對今后工作生活無任何打算。
初步診斷:精神分裂癥。
診斷分析:患者無明顯誘因出現精神失常,存在知覺、思維及情感障礙,臨床應考慮精神分裂癥。
本病例同時具備下列診斷標準:
癥狀學標準:
1.知覺障礙:患者存在幻聽,如患者憑空感覺同學在議論她,在說她壞話。
2.思維障礙:患者存在關系妄想,如認為同學的言行舉止都是針對她的。
3.情感障礙:患者情感平淡,情感活動和內心體驗與周圍環境不協調。
4.意志活動障礙:患者生活懶散,不做家務,孤僻獨處,對今后工作生活無任何打算。
嚴重程度標準:
1.患者喪失正常學習與生活能力,人際關系敏感,社會功能受損。
2.否認有病,無求治欲望,無自知力。
病程標準:病史1年。
排除標準:
1.病史無軀體疾患,查休無異常體征,可排除腦器質性疾病和軀體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2.無典型躁狂或抑郁病相,排除情感性精神病。
3.患者病前無情感創傷,故排除心因性精神障礙。
治療計劃:
1.抗精神病藥物維思通治療;
2.完善相關檢查,明確診斷;
3.心理、行為治療。
病例淺析:
精神分裂癥臨應癥狀總體可劃分為陽性癥狀(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陰性癥狀(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和人際關系失調。患者存在明顯的知覺障礙如幻聽,患者憑空感覺同學在議論她,在說她壞話;思維障礙:患者存在關系妄想,如認為同學的言行舉止都是針對她的;情感障礙:患者情感平淡,情感活動和內心體驗與周圍環境不協調;意志活動障礙:患者生活懶散,不做家務,孤僻獨處,對今后工作生活無任何打算。患者從發病開始,家屬雖及時就醫但患者自行停藥,治療不規范、不系統。對于精神分裂癥的治療原則,主要是對癥治療和預防復發。治療力求系統規范、早期、足量、足療程。給予患者以抗精神病藥維思通治療為主,治療的主要目的是緩解精神分裂癥主要癥狀,恢復社會功能和回歸社會做準備。患者抗精神病藥物維思通從2mg/d開始,10天后加量至4mg/d,患者接觸較前好轉,一月后關系妄想明顯減輕,幻聽明顯減少。二月后患者病情好轉,自動出院,帶藥回家治療,囑家屬按時按量為患者發藥,認真監督,服藥堅持3-5年,門診定期復查,隨訪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