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相關原因:再融合細胞數量少,難以殺死大量腫瘤細胞;培養的細胞接近或達到衰老狀態,或某些輔助分子如CD28的表達有缺陷;它也可以由化療或患者中抗腫瘤效應細胞的數量引起,質量的變化使得難以在體外培養大量抗腫瘤效應細胞;再融合的細胞不能進入腫瘤或淋巴結。
與宿主相關的原因:腫瘤細胞過多,超過再融合細胞的殺傷能力;化療和放療會損害體內的基質和淋巴結,導致再融合細胞的生存條件受到破壞;缺乏CD4 T細胞幫助;宿主調節細胞殺死或滅活再回輸細胞,腫瘤細胞殺死或滅活再回輸細胞;由于缺乏腫瘤抗原表達,并且重新融合的細胞不能識別腫瘤細胞;腫瘤共刺激分子的缺乏誘導再融合細胞的無能或凋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