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治療已有數百年歷史。
首次細胞治療概念可以追溯到1493年至1541年,由菲律賓學者Auredus Paracelsus提出。
19世紀30年代,德國科學家施萊登、施旺和魏爾肖等創立細胞學說。
1912年德國醫生將細胞第一次用于治療“小兒胸腺機能減退和甲狀機能低下”。
1930年瑞士的代保羅·尼漢斯(Daul Niehans, 1882-1971年)成為細胞治療皮膚年輕化的著名醫師,被譽為“細胞治療之父”。
1950年,醫學家將骨髓細胞移植到遭受致死劑量輻射的動物,發現能夠挽救生命,重建骨髓造血免疫系統。
1960年,人類開始真正認識和了解人和哺乳動物干細胞。
1967年,多納爾–托馬斯完成第一例骨髓移植,后于1990年獲得諾貝爾醫學和生理學獎。
1980年,造血干細胞移植成為治療多種疾病的重要手段。
1985年,美國國家腫瘤中心率先將細胞免疫治療正式列入腫瘤綜合治療的第四大模式。
20世紀90年代,世界第一個臍血干細胞庫按AABB標準在美國創建。
2000年,日本把以細胞工程為核心技術的再生醫療列為“千年世紀工程”之一,當年投資108億日元;同年,全世界有10622例造血多能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