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就修訂耐用嬰幼兒產品的注冊建議展開意見征詢,截止日期為2011年10月24日。CPSC曾于2009年12月頒布了該項最終規例,對耐用嬰幼兒用品制訂了消費者注冊規定。為了讓產品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使用現有庫存的注冊表格,消費品委員會建議修訂后的規定到最終規例出臺12個月后才開始生效。
2009年12月的法規要求耐用嬰幼兒產品制造商(1)就每個產品向消費者提供一個郵資已付的注冊表格;(2)保留消費者注冊產品的記錄;(3)將生產商名稱、聯系方式、型號、名稱、生產日期等信息永久性顯示于產品之上。法規還指定了注冊表格的具體文本和格式,并要求通過互聯網建立注冊渠道。此外,法規規定,若產品受到召回或安全警告,生產商禁止使用或向第三方傳播其收集的消費者信息。
此次修訂耐用性嬰幼兒產品的建議包括:
l 簡化格式和注冊文本條款,這并不會刪除任何注冊表格的要求,但是使注冊要求更為簡潔清晰。
l 指定物理測量方式,而不是用“point”表示,要求用“0.12-英寸”(3.0毫米)替代“12-point”的表達方式。
l 明確注冊表格的哪一部分需要返送至生產商,通過(i)在表格頂部用文字詳細說明生產商名稱和聯系方式,并用“生產商聯系信息”表示;(ii)要求每個表格用大寫字母注明“KEEP THIS TOP PART FOR YOUR RECORDS. FILL OUT AND RETURN BOTTOM PART”(保存好頂部部分的資料,填寫完并返還底部部分)。
l 刪除注冊表格正面底部的生產商名稱,因為在第三方進行處理表格時,正面底部常留有生產商信息。
l 若生產商邀請第三方處理注冊表格,表格上用“C/O”表明第三方名稱。
l 根據CPSC要求,注冊記錄在24小時內有效。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公告2026年第5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制定了《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嬰幼兒配方液......
近期,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風險防控交流活動(北部片區)在黑龍江哈爾濱舉辦。活動旨在督促企業強化風險防控意識、健全防控機制、提升防控能力,助力風險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型轉變,有效防范化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蠟樣芽胞桿菌風險防控指南》《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克羅諾桿菌風險防控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相關風......
嬰幼兒喂養主要包括兒童從出生到3歲期間的母乳喂養、輔食添加、合理膳食和飲食行為培養。嬰幼兒期(0~3歲)是兒童生長發育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大腦和身體快速發育,良好的營養和科學的喂養是促進嬰幼兒體格生長......
10月29日,在國家主席習近平和芬蘭總統亞歷山大?斯圖布的共同見證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羅文與芬蘭農業和林業部部長薩麗?埃薩雅簽署了兩國特殊食品監管合作安排和有機產品認證合作協議。根據上述合作文......
整治預付式消費、大數據“殺熟”等問題,消保條例7月1日起施行——為保護消費者亮出更多實招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以顯著方式提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7月1日起施行——更好推動消費市場繁榮發展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
隨著近年來平臺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不斷發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消保條例的頒布實施,進一步完......
6月24日,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在全國率先制定發布首批《不公平格式條款指引清單》(以下簡稱《指引清單》),旨在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社會監督,持續提升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促進消費糾紛源頭治理。......
日本大阪律師協會20日說,針對小林制藥公司含紅曲成分保健品致消費者健康受損事件,這一協會兩天內接到80名消費者及其家屬的咨詢電話,不少人對小林制藥未能妥善對待受害者表示不滿。日本媒體3月底報道,多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