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
在甲亢的基礎上發生下列1項或1項以上的心臟異常,又排除了其他原因引起者,并在甲亢控制后,下列心臟異常消失者,可診斷為甲亢性心臟病。
1.明顯的心律失常(陣發性或持續性心房顫動,頻發房性期前收縮或束支傳導阻滯等)。
2.心臟增大(一側或雙側)。
3.患甲亢后發生心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
鑒別診斷
臨床需與消化道腫瘤,冠心病,風心病,神經官能癥,糖尿病等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