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現中毒癥狀后立即停止用藥。
2.有明顯出血傾向者,應立即用魚精蛋白加入生理鹽水靜注,其用量可按最后一次肝素用量,以1:1的比例給予,即1mg的肝素用1mg的魚精蛋白。注入時間要10min以上,以免發生低血壓。必要時輸新鮮血或凝血因子。過敏者用抗組胺藥物或腎上腺皮質激素。出現過敏性休克時應積極搶救。內臟出血時,應做相應的處理,如消化道出血,可口服云南白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