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洋地黃類藥物或全麻藥可增加心肌對腎上腺素的敏感性。該品與上述藥物合用可致心律失常,甚至出現心室顫動。
2、與催產藥如縮宮素、麥角新堿等合用,可增強血管收縮,導致高血壓或外周組織缺血。
3、與硝酸酯類藥合用,可導致低血壓,硝酸酯類藥物的抗心絞痛作用減弱。
4、與麻黃素并用,對周圍小動脈收縮作用呈協同作用,引起血壓劇烈上升,對哮喘患者可引起心律失常。不宜合用。
5、與降血糖藥合用,降低后者的降血糖作用。
6、β-受體阻滯劑可拮抗該品的支氣管擴張作用和增強其縮血管作用,合用須慎重。
7、三環類抗抑郁藥可加強該品對心血管的作用,導致心律失常、高血壓或心動過速。
8、與胍乙啶、利血平合用,該品效應增強,產生高血壓及心動過速,而胍乙啶、利血平的降壓作用減弱。
9、禁與堿性藥物配伍。藥品性狀發生改變,禁止使用。
10、與α受體阻斷劑合用,可致嚴重低血壓。速效擴血管藥及α受體阻斷劑,可對抗大劑量該品所致的劇烈升壓效應。
11、普魯卡因引起的休克,如用該品搶救,可引起室顫。
12、用氯仿、氯乙烷及氟烷進行麻醉時,禁用該品。以免心肌應急性增高,引起嚴重的心律失常。
13、與異丙腎上腺素、去甲腎上腺素(三聯液)或加阿托品組成四聯液,可用于心臟復蘇,效果好。
14、與灰壓敏并用,呈協同的血管擴張效應,對心臟的興奮作用也增強。
15、與吩噻嗪類藥物并用,可導致嚴重休克。
16、與甲狀腺激素并用,可使血壓顯著升高,誘發心血管意外。
17、利尿藥使血容量及血鈉降低時,可減弱該品的升壓作用。